延寿一中中层干部考核方案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,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,建立起对学校中层干部的检查、监督和激励机制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考核对象
中层干部,包括教导正副主任、政教主任、工会主席、团委书记、信息主任、科研主任、艺体中心主任等,均属考核对象。
二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
德: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。具体表现为:政治立场正确、坚定,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不违法违纪;思想端正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团结友善;敬业爱岗,教书育人,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
能:主要考核教育管理能力。具体表现为: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,能科学制订工作目标并有效实施;有较高的决策能力、组织能力、协调能力;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,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;能创造性开展工作,有开拓创新精神。
勤:主要考核敬业精神。具体包括:遵守劳动纪律、出勤情况;平时勤于学习、自觉提高自身修养情况;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、评课或为一线服务情况;关心师生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,为师生办实事好事情况。
绩:主要考核工作绩效。具体包括:工作目标、计划的制订情况;完成工作目标、任务情况;完成工作任务质量;个人工作量;个人在行政管理、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;所分管工作的绩效。
廉: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。具体包括:遵守廉洁自律规定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责任制和教育行风建设情况;坚持校务公开、自觉接受监督情况。
三、考核办法
1.个人填写《 年度干部考核表》。
2.个人述职: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。
3.群众测评:由教职工代表对考核人进行测评。
四、考核结果分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。
延寿县第一中学
2011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