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寿一中廉政建设承诺书
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得到更好的落实,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进行,树立“廉洁、勤政、务实”的党员干部队伍形象,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,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稳定发展。根据教育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的要求,我单位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、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献,学习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,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。
二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坚决贯彻执行教育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。
三、严格执行省、市制定的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,不乱收学生一分钱,不给学生乱订乱印复习资料,严肃财经纪律,杜绝私设“小金库”。
四、认真履行职责,支委成员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清正廉洁,抓紧学习,警钟长鸣,扩大视野,引以主戒,把握方向。
五、严格执行教学设备、办公用品采购制度。
六、认真执行学校组织人事、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明确岗位职责,杜绝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七、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考试、招生、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,不随意向家长、学生承诺,不违规招收生源。
八、适时进行教代会,校务、财务向全体教职工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。
九、严格执行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规范教学行为。落实“十不准”“十禁止”
十、坚持“珍爱生命,远离危险;规范行为,避免危险;谨慎从事,预见危险”的安全教育思想。
十一、坚持“抓管理、提质量、改善办学条件”,办让全县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以上承诺,请各级各部门、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延寿县第一中学党支部
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