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,为了确保我校贫困生申报<新长城自强班>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有序的开展,有效规范我校贫困生助学的管理工作,促进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健康发展,避免通过简单、模糊的印象来认定贫困生,而影响对贫困生的有效援助。特制定本贫困生认定办法。
一、申报范围
凡我校2011年入学的高一贫困生均可申报。
二、补助条件
1、农村的贫困生优先。
2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生优先。
3、父母双下岗的贫困生优先。
4、 孤儿或是单亲家庭的贫困生优先。
5、残疾家庭或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患有重、恶、大疾病的贫困生优先。
6、 家庭所在地近两年内,发生过重大的自然灾害的贫困生优先。
7、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、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的贫困生优先。
8、获校、县、市级三好学生或在各学科竞赛中获奖的贫困生按级别优先。
9、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。
三、补贴手续及办法
1、个人书面申请.
(1)由贫困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申请内容如下:
a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所从事的职业状况;
b贫困原因及近两年来家庭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;
c本人在校生活状况及学习、品德等表现;
d月平均(或日平均)消费水平;
e其他特殊情况。
(2)、申报学生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
a、村委会、乡镇政府或街道镇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。
b、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或下岗证书。
c、残疾证。
d、三好学生证书获各类竞赛证书。
e、烈士家属、优抚家庭证书。
2、班级评议
由班主任、班干部和学生代表5—7人组成评议小组,根据个人申请、证明材料和申请人平时生活消费情况进行综合民主评议,提出贫困学生名单。
3、学年组审核
学年组对各班上报的贫困学生进行审核,确定出本学年组“拟推荐贫困生”名单,并按其困难程度排序后上报学校;同时学年组要将每位学生的调查情况书面一并报上。书面调查报告写清以下内容:
贫困生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班级、家庭住址、家庭成员情况、在校学习情况、消费情况、其他情况、调查人姓名、调查人员建议等其他要说明的内容
4、入户走访调查
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学生班主任、年级组长及自强班班主任一同对初筛出的7困难学生中家庭条件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的学生进行入户寻访(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已经充分证明的可以不寻访)。若条件允许,最好能100%入户寻访,最少入户寻访学生数量不能少于50%。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深入摸底,并填写寻访记录。
5、学校审定
学校按规定条件对所有报名的贫困生进行资格审定,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进行排序,而后在全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三天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全校贫困生名单;然后以班为单位到学校领取《延寿一中贫困生登记表》,组织学生填写、上交、备案。最终以正式文件形式附带规定手续的相关材料,上报县扶贫办。
6、动态管理。
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会发生变化或好转,每年对<新长城自强班>受资助的贫困生进行微调。认定工作每学年度由团委组织集中统一认定一次;贫困生资格保留一年,如要继续保留,必须第二年重新提出书面申请。同时,受资助的贫困生如成绩大幅度下滑或违反校规校纪,取消其补助资格。
四、组织机构
此项工作由学校具体操作,由县扶贫办、县教育局监督实施。
五、组织审批
待所有手续整理齐全后,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。